1.照度。
陳列品不同,要求的照度值也不同。比如食品、雜品、書籍和鮮花等需要100~500x;暗色紡織品、珠寶首飾和皮革等需要200~1000x;美術品需要300~500x;機器家電需要100~200x。
2.亮度分布。
在展示會上,展出的主題是視野最亮的部分,光源、燈具不能引人注目,這樣利于觀眾將注意力放在觀賞展品上,這樣利于觀眾將注意力放在觀賞展品上。需重點突出的展品,常采用局部照明,以加強它同周圍環境的亮度對比。
展示環境亮度的決定觀眾的視覺適應狀況。在照度水平不同的展室之間,尤其在明暗懸殊的展室走廊部分,應沒有逐漸過渡的照明區域,使觀眾由亮到暗的環境空間時不致有昏暗之感,降低觀賞興趣。
展品背景亮度和色彩不可喧賓奪主。一般情況下,背景應當是無光澤、無色彩(或淡、灰色)飾面。在展示空間中避免反射與眩光對觀眾的干擾有以下幾種情況:
①光源經過鏡面玻璃或者其他光澤反射到觀眾眼中造成的眩光,為一次反射;②觀眾自身或者其他物品的亮度高于展品表面亮度在玻璃或者光澤上出現的反射、映象,為二次反射;③光澤材料的展品出現的光幕反射。
3.光源的顏色。
由于視覺的適應作用,晝光照明時無論是晴天還是陰天,只要有足夠的照度,物體的知覺顏色始終保持永恒不變。所以從光源顏色角度來說,天然光是理想的采光光源。如采用人工照明形式,為保持展品的固有色彩,選用日光色光源比較理想。
4.靈活性。
現在,大部分展覽會的活動性比較強且周期短。為了適應這種要求,最好采用靈活的光導軌點射燈與一般照明形式配合。有天然采光的展室,要有手動或者自動控制的遮陽裝置,以便在光照變化時,隨時調節光通量。
5.安全。
要注意光源的散熱,用電量不得超出供電符合,以確保會展展示活動如期、順利、安全地進行。
6.注意事項
①展品陳列區的照度必須比觀眾所在區域的照亮高;
②光源不可裸露,燈具的角度要合適,避免出現眩光;
③根據不同的要求,選擇不同的光源和光色,避免歪曲展品的固有色;
④貴重或者易損展品的照明須防止光源中紫外線對展品的破壞;
⑤照明過程中必須確保防火、防爆、防觸電和通風散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