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臺設計為陳列食物展品的道具。其作用是既可使展品與地面彼此隔離,襯托和保護展品,又可進行組合,起到豐富空間層次的作用。展臺的種類按其用途可分為實用形、裝飾型兩類。根據其造型形式可分為臺座類、積木類、套箱類、書寫臺類和支架類等。若根據制作材料與工藝又分為木質耐火類、金屬類、有機玻璃類和綜合類等。
展臺是指展品與地面彼此隔離,同時襯托和保護展品的道具。展臺的造型形式多樣,它是與展示活動的內容息息相關,小到展臺陳列臺,大到巨型展臺,有些展臺還配電控裝置。展臺按照使用功能分為靜態展臺和動態展臺兩種,有些展臺可以用來陳列展品,也有些展臺用來陳設展示物品,也有些展臺用來陳設展示展品,除了以上這些情況外,它作為展示環境的藝術空間造型,起到烘托環境的作用。
展臺的形態,大小以及組合方法方法變化豐富,如同搭積木,具有機動性和靈活性。展臺可分為臺座類、積木類、套箱類、支架類、接待臺以及促銷臺燈。臺座類主要用于陳列大型展品以及不使用在展柜中展出的展品,如雕塑、沙盤、模型、機械設備、汽車等。根據展品的大小和特性,臺座類展臺有大、中、小類型。展臺還可以像搭積木一樣,若干個展臺可以搭建在一起,形成造型以及大小的豐富變化。
展臺設計搭建應該嚴格遵循展示的內容和目標,把握整體風格和造型規律,標準化的展臺可以通過設計組合排列,構成系列化的連體造型。小展臺具有組裝快捷、運輸方便、靈活性強的特點。
在造型方面,利用立體構成的原理,通過各種材料組合及技術工藝,設計制作出新穎別致的藝術展臺造型。通常使用的材料有金屬材料、木質材料、符合材料和玻璃材料等。設計制作規格一般20cm~80cm,可視具體情況而定。
1.臺座類
主要用于裸露陳列的較大展品,如雕塑、模型、沙盤、家用電器、機械設備和交通工具等。臺座一般高度在10~40cm,較高的臺座一般在40~80cm,其寬度與長度可根據陳列的具體需要而決定。接待臺的造型多樣,可以特制,也可標準化生產。
2.積木類
在商業陳列中被稱為“堆碼臺”,有單位幾何型和組合兩款類。單位型又分為水平臺面和斜坡梯形臺面等多種形式;組合型是按照一定的模數關系將多個不同形狀或同一形體的積木做不同大小,高矮的展臺組合構成。
3.套箱類
按照一定模數關系制作的系列方形箱體。其特點與積木類的功用基本相同,但其優點在于儲運上的方便,尤其適宜于流動性和機動性強的展示陳列。套箱展臺是常用的展具,是指按照一定形體關系制作的展具,其共同特征是將圖文展示、展品陳列以及頂部燈具安置結合為一體,便于組合,擺放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