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會展設計標識系統規劃時,首先需要規范的是設計用語,用語的標準化可以保證施工方與設計方之間保持良好的溝通方式。
1.企業名稱:指的是企業的中、英文全稱。
2.企業標識、logo:指跟企業有關的VI基本要素設計。
3.道路指引標識:指從外部環境道路進入內部環境的指引及內部環境道路名稱的標識。
4.道路分流標識:指環境內設置于主干路口,道路交匯處用于指示網不同目的地地址名、樓宇名稱的標識。
5.服務設施標識:指的是值班室、停車場、收費處、便利店、銀行等。
6.戶外總平面圖:指用做全部環境范圍內的平面布局指引的指示圖,通常用線條式或者是色塊式。
7.戶外形象標識:單獨用于建筑外主干墻上的標識,將標志變形或者使用抽象雕刻形態的變化,傳遞文化信息。
8.樓宇名稱:用來指示每一不同的樓宇名稱之標識。
9.樓層總索引:標識所處的樓宇,可以查出大部分的服務區域、,名稱、設施的標識欄目,一般設于大堂內。
10.各樓層索引:標識所處當前的樓層,提供來客查找服務區域、名稱、設施、平面布局的標識欄目,一般設置于主通道口、電梯
間。
11.大廳、走廊標識:顯示標識所處當前區域功能、名稱,以及指示簡明目的地的標識。
12.公共服務設施標識:用于指示洗手間、電話間、ATM、開水房、吸煙區、消防通道等。
13.出入口引導:指某一出入口到通往不同名稱的功能科室或區間,設于該出入口出的簡易索引。
14.企業宣傳欄:用于定期更換內容的板報形式的宣傳欄目,一般包括開放、閉合這兩種。
15.環境、功能單元牌:用于指示具有一定功能范圍區域的標識為環境、功能單元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