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展工程設計的施工搭建階段,由于現場搭建工作量大,為保證搭建質量,消除隱患,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以及搭建的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
1.布展搭建的基本規則
1.1參展商盡可能采主辦單位指定展覽展示設計搭建公司,以便主辦單位盡可能多地維護展商權益。
1.2展館墻壁與展臺墻壁間隔至少0.60m
1.3各排展臺之間的通道至少3m
1.4展臺的設計和搭建以不影響其他參展商為原則,尤其是緊接其他參展商的毗連位置,盡量不要出現遮擋、超高等負面影響。
2.展臺搭建安全規定
(1)標準展位
由于標準展位的展具基本上是展覽館提供的可循環利用的標準展具,為了不影響再次搭建使用,在給參展商使用的同時也提出相關要求:a.不允許在展板上釘釘子、鉆孔等;b.不允許在展板上涂抹外用膠黏劑、油漆等改變展板外觀;c.自帶展具或設備的高度不可超過2.5m,或者擺放在所劃定的范圍以外。
(2)特裝展位安全規定
特裝展位在形式上、施工要求與標準展位相比要靈活得多,但是也必須在一定的安全范圍之內,不同的展會及不同的承辦方,其要求也不一樣,基本要求是:a.展臺的所以部分不得超越所劃定的范圍;b.相鄰的展臺搭建時,面向對方的一面必須使用防火面、墻壁或展館的其他部分不得粘貼物品;d.需要搭建雙層的特殊展位時必須報經裝單位批準,并按規定繳納附加費用;e.參展商進場施工前,必須在指定日期前想場館的施工管理辦公室填報“施工人元名單”和“施工項目申請表”,并遞交展位布展平面圖、效果圖、電路圖《標明用電量》等有關材料、交納管理費用。
3.展臺供電安全
(1)標準展位
由主辦單位提供基本照明和插座,并負擔其費用;參展商自行增加照明設備和使其他電器所發生的用電費用,由參展商在指定日期向展覽場館水電管理部門申報,并繳付有關費用。
(2)特裝展位
由參展商委托展覽館搭建公司搭建的,由參展商或者搭建單位在指定日期向展覽場館水電管理部門申報用電,并繳付有關費用;如因為按實申報用電并交納費用,導致展位斷電及所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展館的頂部及其他建筑結構上不允許懸掛電力設備,電力設備的安裝不能超過所劃定的安全范圍。
4.展臺防火安全
所以展臺的搭建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搭建單位所使用的電料、裝飾材料、音響設備等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如果由于其展品特點需要配備滅火器,費用自理;為確保展臺防火安全,主辦單位有權要求不符合防火安全規定或者有安全隱患的展臺修改、重建,直至達標為止。
5.展品安全及保險
主辦單位將安排專業保安、防火人員負責展場安全,但對布展、展覽、撤展期間展品的丟失或者損壞不負法律責任,參展商負責自己展臺的展品安全,主辦單位建議參展商為展品購買必要的保險。
6.展品出入館
在一般情況下,展覽期間展品不允許出入展館。如果參展商必須在展覽期間將展品拿出展館,則須到主辦單位開取貨物出館單。在展覽的最后一天,參展商的個人物品及手提展品可以在展覽結束后出館,在所有手提物品出館及租用物品收回之前,展臺應有人看管。通過海關展品出入展館時,必須通過運輸代理相關手續。
7.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展覽延期、縮短、延長、取消等,主辦單位對因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但在主辦單位同意下,參展商可獲得退款。